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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材料,金屬制品及鋼結構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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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4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錐形彈性墊圈的技術條件。本部分適用于下列錐形彈性墊圈:——GB/T 956.3 錐形彈性墊圈;——GB/T 9074.31 組合件用錐形彈性墊圈。本部分也可用于非標準錐形彈性墊圈。
本標準規(guī)定了使用硫酸亞鐵酸性水溶液劑量測量系統(tǒng)測量電離輻射水中吸收劑量的制備方法和測試程序。該系統(tǒng)又稱為Fricke劑量測量系統(tǒng),由劑量計和相關的分析儀器組成。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測定Fricke劑量計的程序。本標準適用于γ射線、X射線(軔致輻射)和高能電子束吸收劑量的測量。本標準適用于在下述條件下測量吸收劑量的Fricke劑量計劑量測量系統(tǒng):吸收劑量范圍:20Gy~400Gy。吸收劑量率:≤10<上標 6>Gy?s<上標 -1>。輻射能量:γ射線源的初始光子能量應大于0.6MeV;對于X射線(軔致輻射),用于產生光子的電子初始能量應等于或大于2.0MeV;對于電子束,電子的初始能量應不小于8.0MeV(見ICRU 34和35號報告)。劑量計的輻照溫度:10℃~60℃。本標準不涉及與使用相關的安全問題(如果存在)。本標準的使用者負責建立適用的安全和健康標準,并在使用前確定其適用的限制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規(guī)定了金屬制壓力容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和驗收的通用要求。 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鋼制容器不大于35MPa。 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范圍:設計溫度范圍:-269℃~900℃。鋼制容器不得超過按GB 150.2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其他金屬材料制容器按本部分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的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確定。
GB 15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鋼材允許使用的鋼號及其標準,鋼材的附加技術要求,鋼材的使用范圍(溫度和壓力)和許用應力。 本部分適用于設計溫度-253℃~800℃、設計壓力不大于35MPa的壓力容器。 本部分不適用的范圍為:GB 150.1規(guī)定的不適用范圍;制冷、造紙行業(yè)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簡單壓力容器;TSG R0004中1.4條所規(guī)定的范圍。
本部分規(guī)定了GB 150適用范圍內的鋼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壓力容器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按相關標準。 本部分適用的壓力容器結構形式為單層焊接壓力容器、鍛焊壓力容器和多層壓力容器(包括多層筒節(jié)包扎、多層整體包扎、鋼帶錯繞和套合容器)。 對于奧氏體型鋼材制低溫壓力容器(設計溫度低于-196℃),由參與建造的各方協(xié)商規(guī)定附加的制造、檢驗與驗收要求,由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予以規(guī)定。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金屬制熱交換器的通用要求,并規(guī)定了管殼式熱交換器材料、設計、制造、檢驗、驗收及其安裝、使用的要求。本標準的通用要求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及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本標準的所有內容適用于管殼式熱交換器。本標準適用的設計壓力:a) 管殼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不大于35 MPa;b) 其他結構型式熱交換器的設計壓力按相應引用標準確定。本標準適用的設計溫度:a) 鋼材不得超過GB 150.2-2011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范圍;b) 其他金屬材料按相應引用標準中列入材料的允許使用溫度確定。本標準中管殼式熱交換器適用的公稱直徑不大于4 000 mm,設計壓力(MPa)與公稱直徑(mm)的乘積不大于2.7×10<上標4>。超出1.5條范圍的管殼式熱交換器,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建造。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熱交換器:a) 直接火焰加熱的熱交換器;b) 煙道式余(廢)熱鍋爐;c) 核能裝置中存在中子輻射損傷失效風險的熱交換器;d) 非金屬制熱交換器;e) 制冷空調行業(yè)中另有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熱交換器。熱交換器界定范圍:a) 熱交換器與外部管道連接:1) 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huán)向接頭坡口端面;2) 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3) 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4) 專用連接件或管件連接的第一個密封面。b)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承壓封頭、平蓋及其緊固件;c) 非受壓元件與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d) 直接連接在熱交換器上的非受壓元件如支座、墊板等;e) 安裝在熱交換器上的超壓泄放裝置。
本標準規(guī)定了鋼的脫碳層取樣、測定方法和試驗報告的要求等。本標準適用于測定鋼材(坯)及其零件的脫碳層深度。
本文件規(guī)定了金屬材料拉伸試驗的定義、符號和說明、原理、試樣及其尺寸測量、試驗設備、試驗要求、性能測定、測定結果數值修約和試驗報告。本文件適用于金屬材料室溫拉伸性能的測定。
本部分規(guī)定了溫度在高于室溫條件下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方法的定義、符號和說明、試樣及其尺寸測量、試驗設備、試驗要求、性能測定、測定結果數值修約和試驗報告。本部分適用于溫度在高于室溫條件下金屬材料拉伸性能的測定。
GB/T 22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在溫度低于室溫條件下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方法的術語和定義、符號及說明、試樣及其尺寸測量、試驗設備、試驗要求、性能測定、測定結果數值修約和試驗報告等內容。本部分適用于溫度在-196 ℃~<10 ℃范圍內金屬材料拉伸性能的測定。
GB/T 22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在液氦溫度(沸點是-269 ℃或4.2 K,指定為4 K)下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方法的原理、定義、符號和說明、試樣及其尺寸測量、試驗設備、試驗要求、性能測定和試驗報告。本部分適用于金屬材料液氦溫度拉伸性能的測定。也可適用于需要特殊設備、較小試樣以及涉及鋸齒形屈服、絕熱增溫和應變速率影響的低溫(溫度小于-196 ℃或77 K)拉伸試驗。
本標準規(guī)定了金屬材料在沖擊試驗中測定沖擊試樣(V型、U型缺口和無缺口試樣)吸收能量的夏比擺錘沖擊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室溫、高溫或低溫條件下夏比擺錘沖擊試驗,但不包括儀器化沖擊試驗方法,這部分內容參見GB/T 19748。
GB/T 23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標尺為A、B、C、D、E、F、G、H、K、15N、30N、45N、15T、30T和45T的金屬材料洛氏硬度和表面洛氏硬度的試驗方法。本部分適用于固定式和便攜式洛氏硬度計。對于特定的材料或產品,適用其他特定標準,例如:GB/T 3849.1、GB/T 9097。
本文件規(guī)定了按照GB/T 230.1測定洛氏硬度的洛氏硬度計的兩種檢驗方法(直接檢驗和間接檢驗),并規(guī)定了洛氏硬度壓頭的檢驗方法。直接檢驗法適用于檢測與硬度計功能相關的主要參數是否在規(guī)定的允差以內,例如試驗力、深度測量、試驗循環(huán)時間。間接檢驗法適用于使用一組經過標定的標準硬度塊判定硬度計在測量已知硬度材料時的性能。間接檢驗法可單獨用于使用中硬度計的定期常規(guī)檢查。如果硬度計還可用于其他硬度試驗方法的硬度試驗,需分別按照每一種方法單獨對硬度計進行檢驗。本文件適用于固定式硬度計和便攜式硬度計。注意已將碳化鎢合金球壓頭視為洛氏硬度標準型的球壓頭。鋼球壓頭僅限于在符合GB/T 230.1—2018附錄A的條件下使用。
本文件規(guī)定了按GB/T 230.2—2022對洛氏硬度計進行間接和日常檢驗所用標準硬度塊(以下簡稱標準塊)的標定方法。值得注意的是,碳化鎢合金球壓頭被視為標準型洛氏硬度壓頭。僅在滿足GB/T 230.1—2018附錄A要求的情況下方可使用鋼球壓頭。本文件適用于洛氏硬度標準硬度塊的標定。
GB/T 231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金屬材料布氏硬度試驗的原理、符號及說明、試驗設備、試樣、試驗程序、結果的不確定度和試驗報告。本部分適用于固定式布氏硬度計和便攜式布氏硬度計。特殊材料或產品的布氏硬度試驗,可參考GB/T 9097和本部分。
本文件規(guī)定了按GB/T 231.1測定布氏硬度用的布氏硬度計(以下簡稱硬度計)的直接檢驗和間接檢驗方法,并規(guī)定了對硬度計進行這兩種方法檢驗的檢驗周期。直接檢驗包括檢查被檢硬度計性能參數是否處于規(guī)定的限值以內,而間接檢驗則是使用按GB/T 231.3標定的標準硬度塊進行硬度測量來檢查硬度計的綜合性能。如果硬度計還用于其他方法的硬度試驗,則需分別按每一種方法單獨對硬度計進行檢驗。本文件適用于固定安裝的硬度計和便攜式硬度計。對于不能符合按規(guī)定的力/時間配置的硬度計,附錄B給出了對硬度計的力和試驗循環(huán)時間進行改進的直接檢驗程序。
本文件規(guī)定了按GB/T 231.2對布氏硬度計進行間接檢驗以及按GB/T 231.1進行定期檢查用的標準布氏硬度塊的標定方法。本文件還規(guī)定了為確保布氏硬度標準機(以下簡稱“標準機”)硬度量值計量溯源所需的程序。本文件適用于標準布氏硬度塊(以下簡稱“標準塊”)的標定。
GB/T 231的本部分給出了平面布氏硬度值計算表。
本標準規(guī)定了測定金屬材料承受彎曲塑性變形能力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金屬材料相關產品標準規(guī)定試樣的彎曲試驗。但不適用于金屬管材和金屬焊接接頭的彎曲試驗,金屬管材和金屬焊接接頭的彎曲試驗由其他標準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