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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氣設備 開啟式功率電阻器檢測項目報價???解決方案???檢測周期???樣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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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94的本部分適用于三相及單相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但不包括某些小型和特殊變壓器,如:--額定容量小于1 kVA的單相變壓器和5 kVA的三相變壓器;--所有繞組額定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變壓器;--互感器;--電機車牽引變壓器;--起動變壓器;--試驗變壓器;--電焊變壓器;--防爆礦用變壓器;--深水(浸水)用變壓器。當某些類型的變壓器(尤其是所有繞組電壓均不高于1 000 V的工業(yè)用特種變壓器)沒有相應的標準時,本部分可以整體或部分適用。本部分不涉及變壓器安裝在公共場所的要求。對于具有相關標準的變壓器和電抗器,本部分只適用于被其產品標準明確提及可相互參考的內容范圍。這些產品(標準)包括:--電抗器(GB/T 1094.6);--干式變壓器(GB 1094.11);--自保護變壓器(IEC 60076-13);--充氣式電力變壓器(IEC 60076-15);--風力發(fā)電用變壓器(GB 1094.16);--牽引變壓器和牽引電抗器(GB/T 25120);--工業(yè)用變流變壓器(GB/T 18494.1);--HVDC用換流變壓器(GB/T 18494.2)。本部分中有幾處規(guī)定或建議涉及的是某些替換方案、附加技術方案或程序需要達成的協(xié)議。這類協(xié)議需要由制造方與用戶達成。問題應在早期提出,協(xié)議應包含在技術規(guī)范中。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力牽引供電系統(tǒng)電壓的主要特征參數(shù),如電力牽引地面裝置(包括由接觸網供電的各個輔助設備)和機車車輛(含動車組)的電壓特性參數(shù)。本標準應用于以下范圍: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如地鐵車輛、輕軌車輛、無軌電車、有軌電車、低速磁懸浮車輛;工礦企業(yè)電氣化運輸(包括井下巷道運輸);本標準不適用于以下范圍:在軌道上的升降設備、傳送平臺與類似的運輸設備,暫時性的構架(例如展覽會構架),因它們不通過接觸網直接或經由變壓器供電,不會受到牽引供電系統(tǒng)的危害;纜車。
本標準規(guī)定了電力機車和電動車組額定功率的計算和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電力機車和電動車組額定功率的計算和測定。
GBT 3859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使用可控和(或)不可控電子閥器件的所有半導體電力變流器和半導體電力開關的性能。電子閥器件主要有半導體器件,包括不可控器件(即整流二極管)和可控器件(即各種晶閘管和功率晶體管)??煽仄骷煞聪蜃钄嗷蚍聪驅?可借助電流、電壓或光控制。假設非雙穩(wěn)器件在開關狀態(tài)下工作。本部分主要從總體上規(guī)定對變流器的基本要求,以及適用于把交流電變換為直流電或把直流電變換為交流電的電網換相變流器的要求。假如其他類型的電力電子變流器尚無產品標準,本部分的內容也適用。這些特定的要求適用于進行功率變換、換相(例如:半導體自換相變流器)或特殊用途(例如:直流電動機傳動用半導體變流器 )的半導體電力變流器,或已知特性的組合(例如:電傳動機車車輛用直接直流變流器)。本部分適用于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或特殊性能未被專用產品標準涵蓋的所有電力變流器。電力變流器的專用產品標準應參考本部分。
本部分界定了鐵道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的種類、方向和位置、主要尺寸、重量、性能及參數(shù)、試驗等綜合性方面的名詞的術語。 本部分適用于有關鐵道車輛的標準、技術文件及科技出版物等。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全社會經濟活動的分類與代碼。本標準適用于在統(tǒng)計、計劃、財政、稅收、工商等宏觀管理中,對經濟活動的分類,并用于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
本標準規(guī)定了我國職業(yè)的分類結構、類別、代碼及說明。本標準適用于按職業(yè)分類的各種普查、調查統(tǒng)計及行政管理和國內外信息交流等。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地鐵車輛的使用條件、車輛類型、技術要求、安全設施、試驗與驗收、標志、運輸與保證期限等方面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地鐵車輛(以下簡稱車輛)。
本標準規(guī)定了液化氣體鐵路罐車(以下簡稱罐車)的材料、設計、制造、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涂裝與標記標識、出廠文件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鋼制罐體的設計壓力不小于0.1 MPa,且與走行裝置永久性連接的標準軌距罐車。本標準不適用于下列罐車:a)罐體材料為有色金屬或非金屬的;b)罐體為真空絕熱結構的;c)罐體為國防軍事裝備用有特殊要求的。本標準適用的罐車范圍包括罐體、管路、安全附件、儀表及裝卸附件,以及走行裝置、走行裝置與罐體的連接件等。罐體界定范圍如下:a)罐體與管路焊接連接的第一道環(huán)向接頭的坡口面;b)罐體與管路、安全附件螺紋連接的第一個螺紋接頭端面、法蘭連接的第一個法蘭密封面;c)罐體開孔部分的端蓋、端塞及其緊固件;d)罐體與非受壓元件的連接焊縫。罐體主要受壓元件包括筒體、封頭以及公稱直徑不小于50 mm的接管(承壓)、凸緣、法蘭、法蘭蓋板等。管路包括所有與罐體相連接的管子與管件。
本標準規(guī)定了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電纜型號、規(guī)格、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和包裝。本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軌道交通車輛用配電系統(tǒng)、控制系統(tǒng)、信號系統(tǒng)的電器裝置等用電纜。
GB/T 1266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從功能安全方面考慮,對電氣傳動系統(tǒng)(安全相關)[PDS(SR)]的設計開發(fā)、集成和驗證,詳述了要求,給出了建議。本部分適用于《調速電氣傳動系統(tǒng)》中其他涉及調速電氣傳動系統(tǒng)的標準。本部分僅當PDS(SR)的功能安全被認定和PDS(SR)以高要求或連續(xù)模式(見3.10)操作時適用。對于低要求應用,見IEC 61508。本部分是一個產品標準,闡述了有關IEC 61508結構體系中PDS(SR)安全相關考慮,介紹了PDS(SR)做為安全相關子系統(tǒng)的要求。本部分意在促進PDS(SR)的電氣/電子/可編程電子元件(E/E/PE)來實現(xiàn)PDS安全功能的安全特性。PDS(SR)的制造商和供應商通過使用本部分規(guī)范性要求,向用戶(控制系統(tǒng)集成商、成套裝備設計者等)展示他們設備的安全特性。通過運用IEC 61508的原理和在其相關領域中的實施(例如IEC 61511、IEC 61513、IEC 62061)或ISO 13849,有助于將PDS(SR)納入安全相關控制系統(tǒng)。依照本部分滿足IEC 61508中PDS(SR)所需的所有要求。本部分不說明以下要求:--特定應用的危險和風險分析;--特定應用的安全功能的識別;--安全完整性等級(SIL)對那些安全功能的初始分配;--除接口配置以外的傳動設備;--次生危害(例如生產和制造過程中的失效);--在IEC 61800-5-1中包括的電氣、熱和能量的安全考慮;--PDS(SR)生產過程;--PDS(SR)信號和指令的有效性。本部分僅適用不大于SIL3的
本標準規(guī)定了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列車進、出站時站臺的噪聲限值、混響時間、測量方法和試驗報告的主要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系統(tǒng)中地鐵和輕軌車站的聲學環(huán)境設計和評價。
本標準規(guī)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噪聲限值、測量方法和試驗報告的主要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系統(tǒng)中地鐵和輕軌列車的設計、制造和檢驗。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由車輪支持和導向的城市軌道交通車輛(以下簡稱車輛)制成后的投入使用前的檢查與試驗規(guī)則。這些車輛由其內部控制的旋轉電動機或直線電動機提供動力。 該試驗方法適用于下列車輛: ——由外部直流電源供電的交流傳動車輛; ——帶司機室拖車或中間車輛,這種車輛沒有安裝動力設備或牽引電動機,但其設計與同一列車中動車相類似,并且裝有一些與安裝在動車上的電氣和/或氣動設備相連接的同類設備。 本標準的目的在于車輛組裝完成后投入使用前,通過檢查與試驗驗證達到下列要求: 車輛型式試驗的結果與用戶和制造商雙方簽訂的合同相符合; 每輛通過例行試驗的車輛與型式試驗驗證的設計標準相符合。 本標準不包括用以驗證耐久性或可靠性的試驗項目。
GB/T 1820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地震現(xiàn)場調查的內容、方法和技術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地震現(xiàn)場調查工作。
本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1200V以下、直流額定電壓1500V以下的各類電氣設備。本標準不適用于:本規(guī)范規(guī)定的電氣設備的材料和輔助材料除外;不能獨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級產品;用于醫(yī)療目的的電氣設備;爆炸環(huán)境中使用的電氣設備;電梯;電柵欄激發(fā)器;船舶、飛行器和鐵路等特殊電氣設備。
本標準規(guī)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電力牽引供電工程的勞動定員、定額、技能等級、人員配置和工作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軌道交通電力牽引供電工程的勞動管理。
本標準規(guī)定了軌道車輛空調機組(以下簡稱“空調機組”)的術語和定義、型式和基本參數(shù)、技術要求、試驗、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軌道車輛運行速度小于或等于200km/h的空調機組。運行速度大于200km/h的軌道車輛空調機組可參照執(zhí)行。
本標準規(guī)定了基于IEC 61784-1、IEC 61784-2(CP 3/1、CP 3/2、CP 3/4、CP 3/5 和 CP 3/6)以及IEC 61158類型3與類型10的CPF 3的安全通信層(服務和協(xié)議),并標識出在IEC 61784-3中定義的功能安全通信原理與本標準中的安全通信層是相關的。本標準定義了在使用現(xiàn)場總線技術的分布式網絡內的參與者之間傳輸安全相關報文的機制,該機制符合IEC 61508系列標準對于功能安全的要求。這些機制可用于各種工業(yè)應用,如過程控制、制造自動化和機械。本標準為符合本標準的設備和系統(tǒng)的開發(fā)者和評估者提供指導。
GB/T 20840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額定頻率為15 Hz~100 Hz的交流用途或直流用途的低功率互感器(LPIT)的補充通用技術要求。本產品標準以GB/T 20840.1為基礎,對相關的專項標準的條款進行了增補。本部分不包括互感器數(shù)字量輸出格式的技術規(guī)范。本部分限定了模擬量或數(shù)字量輸出的誤差?;ジ衅鲾?shù)字接口的其他特性見GB/T 20840.9,并應用了變電站分層通訊結構的系列標準。本部分考慮了涉及帶寬的補充要求。諧波準確度要求和抗混疊濾波器要求列于附錄6A.4中。單相LPIT的通用框圖見圖601。依據(jù)采用的技術,并非圖601列出的所有部件皆為互感器必不可缺的。例如,對于無源低功率互感器(不包含有源電子器件的LPIT),各框塊僅由無源元件構成且無電源。